学党史(第十九期)

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

第十九期,本期共梳理了1983年至1985年中共党史事件,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983年2月22日至3月2日

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

地点:北京


会议研究了党校的改革问题,使党校尽快由短期轮训干部为主转向正规化培训干部为主,逐步实现正规化,为培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政干部做出新贡献。5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决定》提出,争取从“七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做到:凡是担任省、地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经过中央党校培训;担任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经过省、市、自治区党校培训;地市县级党委所管主要领导干部也必须经过地市县委党校的培训。

1983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地点:北京


会议着重讨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取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问题,听取了彭真委员长以及文化部、教育部、公安部、广播电视部部长的有关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了关于外交工作的报告、关于我国加入“各国议会联盟”问题的决定等。

1984年10月20日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

地点:北京


全会之前举行了6天预备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认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

1985年1月1日

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地点:全国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简称1985年中央1号文件)。文件指出: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以后,农村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以这个文件为标志,我国的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

1985年1月10日至21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地点:北京


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条例的决定草案;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