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1周年,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加快学校师资学院转型,构建幸福国防作出更大的贡献。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校各党支部;

2、学校党务工作干部(含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3、全体共产党员.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1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3、优秀党员21名

三、评选标准

1、先进党支部标准:

总体要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具体是:

①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中央保持一致。

②党支部班子团结、协调,廉政建设工作到位,能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准则,党的有关文件精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③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④按时定额缴纳党费。

⑤认真执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党建工作。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

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同,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③热爱、熟悉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在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中成绩突出。

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党建工作业绩突出。

⑤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开展“党建工作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创先进争优和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一个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按创先争优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充分发 挥先锋模范作用。

2、思想政治素质高、廉洁奉公、讲党性、重品质。

3、忠诚党的职教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学校、严格要求、遵章守纪、团结同志、关心学生。

5、履职尽责、认真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工作业绩好。

6、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评选方法

1、先进支部评选采取支部申报,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2、优秀党务工作者(限于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评选采取支部推荐,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采取支部推荐,(各支部按所辖党员总人数的20%推荐优秀党员)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4、评选出的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在校内公示。

六、评选要求

1、各支部在全校范围内党支部中推荐两个先进支部。

2、各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3. 各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 各支部填写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一式一份。

4. 各支部将推荐的先进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结果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于6月20前交校党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支部评选优秀党员名额分配

支部名称

正式党员人数

评选优秀党员名额

教学一支部

23

5

教学二支部

21

4

行政党支部

14

3

招就培训党支部

10

2

学生总务管理党支部

17(含学生党员两名)

3

离退休党支部

18

4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